垃圾分拣站内露天放置的垃圾。警方供图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高速桥下暗藏非法垃圾囤积点,违法团伙为非法牟利,租8亩地将1100吨生活垃圾露天存放。6月19日,海淀警方通报,打掉一非法囤积生活、建筑垃圾分拣转运的窝点,抓获17名涉案人员,其中涉案人员马某某因病被依法取保候审,8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人员批评教育后释放。

非法垃圾分拣站藏身桥下

近期,海淀分局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民警发现位于京新高速海淀区上庄附近的镇梅所屯桥下,有一处蓝色铁皮围挡,占地约4800㎡,有运输车辆频繁出入,车辆上装载的大多是生活及建筑垃圾,且不允许他人进入。

民警据此推断,此处可能是一非法囤积生活、建筑垃圾分拣转运的黑窝点。6月11日,专项行动组出动警力30余人实施抓捕,行动组民警在6个集装箱式房屋及外部共控制窝点内11名嫌疑人。没想到又有小货车装载着垃圾开进了大门,6名嫌疑人就这样“自投罗网”。经统计,民警现场控制嫌疑人陈某某、孟某某等涉案人员17名,查获非法囤积各类垃圾1100余吨。

半个月转手垃圾赚差价14万元

经区城管委工作人员初步认定,查获未经处理的各类垃圾约1100吨,其中建筑垃圾约为500吨。处置所有垃圾的费用约为35.55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约33.3万元、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约2.25万元。

经审查,该团伙分工明确,陈某某、孟某某负责管理;纪某某负责记账;未某某等8名小货车司机将自行收运的垃圾送至该窝点;彭某某等3人及一名铲车司机负责对运送来的垃圾进行分拣;杨某等2人将分拣后的其余垃圾拉走处理。

此窝点通过接收小货车拉来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在对垃圾进行分拣后,将一部分卖出,剩余再转手卖出,从而赚取差价。仅半个月,嫌疑人陈某某就赚取差价14万元。另外,团伙大部分人住在窝点的6个集装箱式房屋内,私拉电线、网线,使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目前,嫌疑人陈某某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马某某因病被依法取保候审,其余人员批评教育后释放。


新京报记者 张静雅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