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翀鹏程)6月21日晚上10时30分,李利娟等人涉嫌犯罪一案在武安市人民法院结束审理。


此次庭审,16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故意伤害、窝藏等多种罪名。由于涉及多名被告,庭审持续了三天,到周五晚上才结束。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艳霞(李利娟)、许琪等1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一位参与旁听的被告人家属告诉记者,李利娟在庭上说得不多,“她说,假如我有罪我会认,没有罪就不认。”


李利娟的案件在河北武安备受关注。晚11时15分,16名被告人被押出法庭,14辆警车载着他们驶离法院。


此前,李利娟的辩护律师称,他们进行了部分有罪辩护,但并未透露更多有关庭审的信息。


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 王翀鹏程 编辑 陈晓舒 校对 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