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男子因为想吃狗肉,在网上私购危险化学物品氰化钠用于毒狗。6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通报,购买氰化钠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红及卖家张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线索,称有人私自储藏氰化钠。氰化钠属于剧毒物质,只要0.3克就可致人死亡。国家法律规定氰化钠属于危险化学物品,个人不可以持有。民警根据线索开展调查。经走访排查,警方初步确定嫌疑人为高某红。


民警在顺义区南彩镇将高某红控制,并从其家中搜查出针头95支、注射器针管22支、氰化钠1000余克。

 

刑侦支队会同顺义分局相关部门,对高某红提供的交易记录分析研判,锁定贩卖者为山东省滨州市男子张某。民警赶往山东省滨州市将张某控制,并在他家中搜查出“三步倒”氰化钠毒丸60余粒、酒精灯、封蜡、研磨臼子、防毒面具等制毒工具若干。

 

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高某红、张某对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高某红交代,他近来想吃狗肉,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帖子称用氰化钠来毒狗“效率高”,便通过聊天软件找到了贩卖氰化钠的张某,在张某那里花了2000余元买了一些制作好的成品,还没动手毒狗自己就被抓了。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红、张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新京报记者 张静雅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