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相关通知,公布了新版的国家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新版目录共计收载药品2643个。其中,新增了148个品种,涉及重大疾病、慢性病以及儿童用药。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通过动态调整、有进有出,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

 

新版的药品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

 

此外,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国家医保局介绍,本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

 

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坚持可持续”的根本原则,根据医疗保险制度要求、社会经济水平、临床用药实际发展变化等因素,确定了“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调整思路,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有关专家表示,通过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现了药品“有进有出”,基金支出“腾笼换鸟”。目录内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用药保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次目录调整是党和政府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广大参保人员药品费用负担,有利于提升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省(区、市)做好药品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