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今年前8个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厅局级干部64人,县处级干部302人,乡科级干部440人,移送司法188人。


9月19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北京”,发布了2019年1至8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据通报,2019年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753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119件,谈话函询2561件次,立案2962件,处分1975人(其中党纪处分1739人)。处分厅局级干部64人,县处级干部302人,乡科级干部440人,移送司法18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255人,“小官贪腐”237人。


通报介绍,前8个月北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28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8.9%。其中,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8115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8.9%;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50人次,占14.1%;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71人次,占3.6%;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47人次,占3.4%。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