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回应如何防范性侵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的提问时,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此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据其介绍,针对性侵未成年人侵害,草案规定了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学校、幼儿园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一些职责,规定了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采取的一些措施,还规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等;针对校园欺凌的现象,草案增加了若干具体措施包括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