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府审改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取消10项证明(其中一项将于2020年1月底落实到位)。至此,北京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设定的证明全部取消。下一步,北京市将重点研究梳理银行系统和社会组织证明。

 

再取消10项证明,保留证明51项

 

本次取消的证明包括:在北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需提交的所在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随父母在外省市入户的未成年子女、被收养子女、外省市户口孙子女,申请投靠北京户口的父母、养父母、祖父母时,需提交的父母、养父母档案存放单位开具的档案履历表(盖章);申请公证员任职或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需提交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等。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的10项证明,主要涉及北京市4个部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拟取消的10项证明中,除了1项定于2020年1月底前取消外,其余9项即刻取消。证明取消后,将改为告知承诺、提交证件凭证、网上审报、部门内部核查或综合调查的方式办理,均不需要申请人再提交证明。

 

上述证明取消后,北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还需要保留51项证明。其中,国家法律法规设定28项,国家部门规章和文件设定23项,北京市设定的全部取消。对于直接取消的10项证明,北京市将以市政府审改办名义发文执行,并以市政府审改办名义公布《北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证明保留目录(2019年11月版)》。

 

北京市累计取消证明277项

 

此次清理10项证明,是北京市自2016年以来清理的第五批证明。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已累计取消证明277项,精简比例84%。其中,明确由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从原来的57项,减至保留10项;由外国、外地、军队开具的证明从原来20项,减至保留9项;由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开具的证明从原来30项,减至保留11项;由用人单位、产权人等开具的证明从原来的18项,减至保留4项。

 

2016年以来,北京市以市区联动、分批推进的方式,前期经过4批清理,市级证明从314项清理为61项,共取消253项。今年,北京进一步对市级保留的61项证明进行研究清理,并商相关部门同意,形成了第五批清理证明目录方案,实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取消公共服务企业证明14项

 

在前四批证明清理工作中,北京市已将公共服务企业要求开具的证明纳入了清理范围。今年,北京市开展了电、气和有线电视领域的证明清理,共有14项证明,涉及北京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市液化气公司和歌华有线公司。

 

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14项证明,均为各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设定,均涉及要求由乡镇政府、居(村)委会等基层开具。经与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全部取消。证明取消后,有的事项直接办理,有的改为申请人提交相关证件、凭证,信息共享,有的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核验等方式办理。

 

对于取消的公共服务企业14项证明,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文取消,明确今后各相关企业不得要求提交任何证明,如确需设定,须报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基层证明精简比例达92%

 

截至目前,北京市由基层开具的证明已从原来的203项,减少至17项,累计取消186项,精简比例为92%。

 

其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由原来的72项,减少至保留4项;社保所由原来的20项,减少至保留1项;派出所由原来的33项,减少至保留9项;居(村)委会由原来的78项,减少至保留3项。

 

这3项证明分别是:一是申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需提交由居(村)委会开具的农民身份证明;二是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居(村)委会开具的指定监护人代办的监护关系证明;三是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居(村)委会开具的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下一步研究清理重点:银行系统和社会组织证明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持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进一步扩大证明清理范围:一是梳理研究银行系统要求基层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二是清理北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营利机构等社会组织要求开具的各类证明,着力便民利企和为基层减负。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贾文程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