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12月25日,国台办举行发布会。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朱凤莲解读惠台“26条措施”中购房资格与大陆居民享同等待遇时表示,大陆部分城市住房限购政策同样适用台湾同胞。


据了解,近日出台的惠台“26条措施”中第18条规定,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朱凤莲介绍,近年来,住建部等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广大台胞关于住房的需求。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在大陆工作、学习,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己自身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房,用于自住、自用。


大陆部分城市住房限购政策是否同样适用于台湾同胞?朱凤莲表示,台胞在这些城市购房和大陆居民一样,应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除购房外,台胞在大陆还可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是一种政策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长期在当地居住、工作、生活民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她表示,上海市于近日专门为在沪台湾青年提供了300套公租房作为台湾青年公共住宅,这是一件好事、实事。在申请条件上,两岸居民是相同的,就是说非上海户籍的申请者都需要持有居住证并且缴纳社保。


据了解,北京、广州、厦门等102个地方此前出台的“31条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中,就有很多内容直接涉及当地就业台胞可以申请公租房措施。目前北京和厦门已经分别有38名和16名符合条件的台胞申请到当地公租房,广州市拿出了1000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台胞申请。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