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罗晓静)1月11日,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大会,来自妇联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慧娟向记者谈起她今年的第二个提案,关于物业管理交接难的问题,她建议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监理。


马慧娟说,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到百姓民生,她注意到信访办曾提到物业交接难的问题。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所分管的专业委员会有很多律师服务建设工程、房地产行业等,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物业交接难问题比想象的和之前接触的更严重。


新老物业交接难,难在哪里?马慧娟告诉记者,比如老物业还存在着一些物业费欠费等问题没有解决,一些遗留问题无法妥善处理,就会造成新老物业之间的麻烦和纠纷。“那么业主就是直接受害者,物业停滞的话,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对此,马慧娟在提案中提出建议,她说,物业服务费是业主为了实现物业服务而依法归集的费用,通过立法明确物业服务费为业主共有财产的法律性质。其次,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监理,物业管理交接涉及事项繁杂。如实记录交接时,设施、设备、资料等的情况,对于判断物业现状、界定交接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新老物业公司作为交接双方,具有天然的对立立场。因此需要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监理服务机构,对交接过程进行记录,为双方日后解决遗留问题提供事实依据。


此外,她建议完善物业服务费结算方法,在物业管理交接时,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已开展、应开展而未开展的物业服务的服务内容及相应的费用进行记录、分解。“一方面帮老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应收债权,为其后期收缴费用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帮新物业落实需继续完成的服务的款项来源,体现质价相符,维护双方利益。”


最后,她希望可以通过政府补台,实现物业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当社区出现物业管理交接僵局时,政府需要主动补台,通过行政指导、协助、监督等手段,指定过渡期间的物业服务方,避免物业服务丧失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有司法裁判,则可根据司法裁判的结果,按照谁服务谁获益的原则,对物业服务费结算方式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各方执行。


新京报记者 罗晓静 协作记者 王飞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