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是“朝零努力”,即“零新增感染”、“零死亡”、“零歧视”。在我看来,“零新增感染”、“零死亡”的主要问题在于医疗技术层次,相信随着科技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只是时间问题,真正的难点在“零歧视”。

  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为例,其中表示,“HIV感染后几乎100%都会发病,如不给予抗HIV治疗,大部分患者将在进入病期后的两年内死亡。”事实上,自鸡尾酒疗法发明后,这一论断就已沦为了老皇历。另外,《看守所条例》《强制戒毒办法》《监狱法》等存保有“拒绝”艾滋病人的空间,艾滋嫌犯四处游荡的新闻屡见报端。这就需要法规与时俱进。

  其次,既有法规也需践行。2006年版《艾滋病防治条例》第41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推诿或拒绝对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亦有类似条款。但一些医院还是以“去定点医院”为由将其拒之。因此,急需落实法规,使艾滋感染者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

   □钱兆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