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国家审计署网站昨天公布《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截至2011年6月底,京沪高铁全部工程实际完成的1962.66亿元投资中,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审计发现,工程中的一些项目完成招标的时间被缩短至国家规定时间的1/7甚至1/10,一些物资采购未按规定招标或招标评标不规范,涉及金额8.49亿元;因取消部分路段风屏障而造成4.13亿元物资闲置;沿线一些地方基层单位套取、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资金4.91亿元;沿线施工企业拖欠材料款、工程劳务款等款项82.51亿元……

  不久之前媒体关于“奢侈动车”的报道,披露了现行铁路管理体制在遭遇外部竞争性市场体系时,所可能发生的变质。那么,现在的审计结果,则以数据和事实证明,政企不分的现行铁路管理体制,可能会引发怎样的问题。

  审计报告显示,在京沪高铁全线土建1至6标招标中,铁道部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规定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招标时间被人为大幅缩短,原因究竟为何?审计报告没有详细说明。分析起来,或许与京沪高铁抢时间、赶工期有关。实际上,京沪高铁为了抢时间开通曾经出现过不少问题,比如媒体曾经报道过京沪高铁南京站出现的地面沉降、渗水等,还有高铁空载试验运行仅有一个月的时间等。现在看来,这些招标中的问题,未尝不是在时间压力下的表现。

  而在政企不分的铁路管理体制下,如果一切微观经济活动都要服从于抢时间开通的政绩压力,出现招标违规甚至大量材料浪费等问题也不奇怪。

  有人会说,总额近2000亿元的京沪高铁项目中,仅有不足100亿元规模的资金出现违规,似乎不值得太“大惊小怪”。但问题在于,其中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如果监管到位,本是不应该发生的。

  很多人看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行政垄断企业——之所以有必要存在,是因为国家要通过它们来控制“重大国计民生”;而之所以“重大国计民生”必须由国有企业掌控,又主要是因为它们不像“唯利是图”的外资或民营企业,会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然而,如果有的国有企业没有被好的制度所约束,就可能只是一个美丽的想象而已。

  这里所说的“好的制度”,首先就要求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不能有利益的瓜葛。不难发现,这次审计署发现的京沪高铁的问题,也都是“基层单位”“沿线施工企业”所为,但是铁路部门为何没能承担好应有的监管责任?说到底,还是政企不分导致的监督乏力。监管者有着经济利益的追求,自己监管“自己的企业”,问题自然是“剪不断理还乱”。铁路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看来真的亟须有关部门的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