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9月15日,南昌市新建县西山镇举办庙会。庙会工作人员为了避免外来香客被一些不法行乞者欺骗,在庙会门口建了铁栏,将行乞者围在里面,并有专门的工作人员送水送饭。

  “有图有真相”,从照片看来,现场铁栏上悬挂有“临时救助点”等字样的标志。铁栏上方连片设置有遮阳设施。那些坐卧于铁栏内的人们,似乎并无悲苦之色,有一些甚至笑容可掬。他们大多手持瓶装矿泉水,其用于“行乞”的盆钵,多数是新且干净的器具。这一切似乎都显示出,他们或许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流浪乞讨人员,而庙会主办方也没有要特别为难他们的意思。但尽管如此,这则图片新闻依旧成为最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受到一致的谴责。

  何以如此?在于“铁栏圈禁”这个做法,不人道。即使是流浪乞讨人员,也是人,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不能像动物一样被圈在铁栏里。

  任何人都没有随意对合法公民实施“铁栏圈禁”的权力。哪怕这些人是自愿被圈在里面,并不代表他们自由走动、交谈以及去留的权利就可以被随意拿走。一方面,公众心理总会推人及己,别人权利被侵害的状况必然影响到自身的权利感受。另一方面,假如“自愿”可以成为“铁栏圈禁”的理由,那么这种做法必然带来泛滥或灾难。

  与此同时,“铁栏圈禁”公民的做法,也必然带来一种不言而喻的公示或羞辱意味。它在客观上形成了对于这一群体的展示,并且它是通过将这一群体与大多数公众隔离开来的方式,在公共话语体系中形成了一种分裂或差别。“铁栏圈禁”无异于一次对尊严的暴力,对情感的侮辱,对文明社会以及法治精神的叛离。

  事实上,当这一幕发生在庙会活动上时,其实也构成了对这种富有公共精神的民间活动的反讽。庙会作为地方性民众活动,参与者众,贩夫走卒、三教九流都来者不拒。往古至今,还没有出现过庙会排斥“行乞”的事例。倒是在云南大理,每年农历3月28日还专门有一场针对“叫花子”的庙会,称“花子会”。

  如果说近年来庙会在很多地方的复兴,本身表明社会对于这一民俗文化及精神的认同与回归,是对社会“互构谐变”的一种追求,然而“铁栏圈禁”这种做法的出现,不仅成为对庙会功能价值的贬损,也必然人为地制造差别与分裂。

  此事尤须值得追问的是,“铁栏圈禁行乞者”是政府行为,还是庙会组织方的擅自作为?显然,公权力机构既不能以羞辱的方式对待乞讨者,也不能对这种羞辱乞讨者的行为袖手旁观。

  即便是庙会上有假行乞、真行骗的人,地方相关部门也应通过正常的执法手段加以治理,而不能以侮辱人的方式,建立一个看似“秩序井然”的庙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