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河南中牟县农民宋义和为保护自家承包地,被开发商铲车碾死。这个事件令人悲伤。

  这样的事件本不该发生。固然我们的土地制度不完善,相关法律不健全,但基本文明准则就本应阻止这一悲惨事件发生。有农民在地头上抗议,有开发商的工程人员在地头值守,铲车开动起来就是被默许的疯狂行为。现在,铲车司机被关起来了,但疯狂行为的放纵者平安无事,当地政府还说被碾死“是个意外”。真是岂有此理!

  疯狂行为的背后是冷冰冰的利益考量。一方是农民,是获得土地承包权的百姓,而土地承包权是被国家承认的、受法律保护的土地财产权。尽管这个权利不能给当事人带来多大利益,例如,1亩地用于农业大略只有千把元的纯收入,但当事人愿意以生命来捍卫它。另一方是土地开发商,从记者报道看,它也是一家敢于践踏国家法律的大资本。

  这块被“合法”圈占的土地是1千亩,却已经有2百亩用来建造了永久性固定设施。这已经属于农地的用途转变,这个转变很可能涉嫌违法。但这种转变的利益巨大。一个“弘亿国际庄园”本来就要拔地而起了!一看就知道,这或许是一个地方所热衷支持的所谓高端度假产业项目,其中的利益要超过农业多少倍!暴力似乎与巨大利益勾结成双,农民权利就成了被践踏的弱者的权利!

  再过几十年回头看,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一场关键性的“土地之争”。这是维护土地权利的农民与掠夺者之间的“争夺”,也是国家利益与众多小集团利益的合力之间的“争夺”。但愿我们能在几十年后看到一个乐观的战局——国家利益获得了胜利!但是,今天的对峙局面让我们不敢乐观。

  这里不是在讲书斋里的空话。我们当然要城市化,是要大力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我们还要让民众住得更好。但这不是容忍非法抢夺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理由。我们对土地的浪费太惊人了!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每一单位的土地所产生的GDP仅仅是日本的十分之一;与日本经济快速成长时期相比,我们的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所占耕地是日本的8倍左右!如此浪费土地,把18亿亩土地全部用来做非农产业也不够折腾!

  农民被铲车碾死的悲剧要避免重演,办法无非是两条。一是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并尽快修订相关法律,出台规范农村土地征用与农民住房拆迁的国务院条例,让农民在土地之争中得到国家援助。二是改革国家总体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力。为此需要建立更加有约束力的农业保护区制度,以替代目前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这个前提下,国家可扩大地方土地管理权限,促进地方土地规划管理的民主化与法治化。□党国英(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