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这次广州试点迈出的步子,更接近于人们对取消“份子钱”模式的期待,称得上是真正地向“份子钱”开刀。

  尽管作为“鲶鱼”的网约车已经存在数年,但传统出租车的“份子钱”模式依然坚挺。

  最近,广州在这方面有新的尝试。6月12日,广州市交委主任陈小钢透露,广州正在鼓励引导出租车企业开展司企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新型司企收入分配机制。目前,广州市公交集团已选取首批约200辆车开展试运营。

  所谓“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新型司企收入分配机制,具体而言,就是出租车企业不再向出租司机收取固定的“份子钱”,而是根据司机运营的每一笔收入进行实时清分,扣除应该支付的租车成本、税费、管理费用,剩余的全部归司机所有。这意味着以后司机到底向出租车企业缴纳多少费用,得根据具体的经营状况而定。一定程度上说,此举其实类似于当前网约车平台对司机的“抽成”模式。

  盛行多年的“份子钱”模式,其直接的弊端,除了在企业与司机的收入分配上构成不公,另一个就是将收益和管理分离了。出租车企业每月收取固定的“份子钱”,不受具体运营情况、服务质量的影响,可以旱涝保收,自然在服务规范和后端管理上,欠缺足够的动力。如此一来,不仅司机有怨言,出租车服务质量也成了老大难问题。按照广州的试点方向,这种症结将有望改观。

  近年随着网约车的兴起,出租车体制改革,包括份子钱模式去留的探索,被推向一个更为迫切的位置。

  受网约车冲击,传统出租车客源下降,也从内部倒逼出租车企业有了更多的改革动力。一些地方通过补贴、奖励向司机返还一定比例的“份子钱”。而以义乌为代表的部分城市,则于2015年在全国率先降低并逐步取消出租车的营运权使用费。之后该做法也在顶层设计层面得到确认,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目前已基本实现。

  但是,无论是调低“份子钱”,还是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都只是对“份子钱”做减法调整,而非根本改革。相对来说,这次广州试点迈出的步子,更接近于人们对取消“份子钱”模式的期待,称得上是真正地向“份子钱”开刀。

  实际上,此举在地方层面虽属首创,但在规定上是完全有章可循的。

  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针对出租汽车“份子钱”问题,明确提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由此可见,广州此番改革试点,是把相关规定“听进去”了,在执行上走在了前面。而类似的试点探索,显然也不该只是个别城市的行动。

  当然,肯定这一改革方向,并不等于司机的收入就一定会提高。这里面涉及的租车成本、管理费用的收取额度,还有待出租车企业、司机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与协调。出租车司机与乘客是否能够共同增加获得感,应是衡量这一改革是否成功的最朴素标准。

  试点的具体成效,还有待现实检验。但建立全新“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新型司企收入分配机制,从根本上破除“份子钱”模式,这一方向应是走对了,值得期待,也应有更多地方跟进。

  □任然(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