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明确抢险救灾车辆免费通行规则,也能避免“情与法的纠葛”。

  据新京报报道,针对“河南救援队广东救灾返程被卡6小时”一事,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主动向神鹰救援队了解事件情况,并已专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

  那边是民间救援队不远千里驰援台风灾区,这边却是收费站“不交过路费就不放行”,两相对比,着实反差刺眼。

  不过,厘清了整个事件的具体背景会发现,救援队因为过路费问题在返程时被卡6小时,固然让人遗憾,却也未必完全是“逐利心切”。要彻底杜绝此类尴尬再次发生,仅呼吁收费站发扬“人道精神”还不够。

  据现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等多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但这样的标准难免遭遇“例外”情况的考验:像神鹰救援队所持有的县级政府开设的证明,是否就无效?一些未来得及获批的民间救援队,是否就不能免费通行?

  严格按条例执行,这次湖南收费站的做法算是“依法依规”。但一如舆论普遍批评的,本就属于自发性质、资金有限的民间救援队,在完成持续数天的救援任务后,却还要交费通行,难言合理。

  应急管理部门在回应中,强调了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其实就是表达了将对现行相关规则不够具体和明晰作出纠偏的态度。

  这也符合人们的期待:人情固然重要,但合理的规则才是最可靠的。理想状态下的抢险救灾车辆免费通行规则,就应是统一、自洽的,不会留下“情与法的纠葛”。

  而规则的修订,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也必然有个过程。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相关法规修订之前,将通过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的网上申报制度,协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为获准参与应急救援的车辆出具通行证明。

  主管部门对政策过渡期可能出现的问题,也预设了防范机制,值得肯定。接下来,期待网上申报制度高效运转,激发民间救援的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面回应的,是今年刚成立的国家应急管理部。由这点可以看出,重新修订救援车辆免费通行细则,不仅仅是防止给民间救援者“泼冷水”现象的再度发生,更指向全社会应急救援效率的提升。

  众所周知,近十年来,我国民间救援力量和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社会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正如这次台风救援的小插曲所表明的,民间救援力量,在现实中还面临不少阻力与困难。

  要着力提升整个社会的应急救援水平,就必须采取系统性的方法,解决民间救援力量所遭遇的摩擦,消除不确定性因素。这次免费通行风波,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所以,在解决了“救援车辆是否应免费通行”的问题后,对此事的公共讨论,有必要上升到“如何支持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目标的实现上。明确了这个大的主题,诸如救援车辆是否应统一免费的讨论,也会有更清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