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北美当地时间12月5日,加拿大多家媒体相继报道称,中国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孟晚舟于12月1日在温哥华被扣,且很可能被引渡到美国“纽约东区”法院受审。当天稍晚,加拿大联邦司法部发言人麦克莱奥德(Ian McLeod)证实了这一报道,并称美方系以“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贸易制裁禁令”的理由,要求加拿大方面逮捕并引渡孟晚舟的,鉴于孟晚舟本人在被扣时要求发布禁令,禁止公布有关此次事件的进一步细节并获得批准,加拿大方面目前无法提供更多详情,有关孟晚舟的假释听证会将于当地时间12月7日举行。

孟晚舟被扣背后或是“五眼联手排挤华为”

华为孟晚舟在温哥华被扣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迅速发酵,成为舆论热点。而分析此次事件,其背后的国际背景不得不让人考量。

近年来,美方借美、英、澳、新、加“五眼联盟”(Five Eyes)情报共享体系”活跃在国际政坛。而所谓的“五眼联盟”(Five Eyes)情报共享体系”,以“联盟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为由,多次排挤、打压包括华为在内中国高科技企业,其中包括阻挠其参与联盟各国移动通信设备、技术投标等行为。

对此,我们可以梳理一下时间线,就可以知道孟晚舟被扣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

8月23日,澳大利亚政府以“安全”为由禁止华为参与该国5G网络相关建设。11月28日,新西兰政府通信安全局宣布将华为剔除在其5G网络设备、技术和服务供应商名录之外。12月5日,英国电信集团表示,他们不仅将步澳、新后尘,还会把已在其3G、4G移动网络中使用的华为设备移除。

如此一来,仍未明确在5G网络建设中让华为“出局”的加拿大就成为“五眼”的众矢之的。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共和党参议员卢比奥(Marco Rubio)和民主党参议员华纳(Mark Warner)联名致信加拿大联邦总理杜鲁多(Justin Trudeau),希望后者效仿澳大利亚的行动。

而作为呼应,今年8月下旬,加拿大情报局(CSIS)两名前任局长法登(Richard Fadden)、埃尔科克(Ward Elcock)和联邦通讯安全机构(CSE)前负责人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联名发表报告,称“加拿大不应将5G设备合同给予华为”。

12月3日,CSIS现任局长维涅沃(David Vigneault)在演讲中公开宣称“警惕5G网络安全问题”,并将“安全威胁”矛头直接指向华为。

孟晚舟被扣事件曝光后,美国参院军事和金融委员会成员、共和党参议员本.萨斯(Ben Sasse)则对加拿大逮捕孟晚舟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感谢”,并指责华为是“中国国营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持何等观点者都很难相信,此次加拿大应美方要求所采取的措施,真的仅仅是针对“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贸易制裁禁令”,而非带有“五眼联手排挤华为”的意图。

▲图片来自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网站截图。

用法律维护国家、企业及个人的名誉、权利和尊严

事件曝光后,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言人已发表声明,抗议逮捕孟晚舟,称此举“严重损害人身权利”,并表示“中方已向美国和加拿大方面提出严正交涉,敦促其立即纠正不法行为”。

据当地媒体报道,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等四名外交官将出席12月7日的孟晚舟假释听证会。当今世界已不再是霸者予取予求、个别国家国内法和政府意志可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时代。

孟晚舟事件发生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迅速依法提供了领事保护,并发表了旨在维护本国公民正当权益的严正声明,可以相信,只要当事人及其企业“身正不怕影子斜”,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会维护中国公民的正当权益。

早在事发前,华为加拿大公司副总裁布拉德利(Scott Bradley)就发表声明表示,华为并非国营企业,也不对加拿大安全构成任何威胁,加拿大华为将继续与加拿大政府、运营商和其他该国利益相关方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并保护加拿大国家电信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包括提供5G服务。

事发后华为中国发表声明,指出“关于具体指控提供给华为的信息非常少,华为并不知晓孟女士有任何不当行为”,强调“华为遵守业务所在国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使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规”、“公司相信,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体系会最终给出公正的结论”。

“相信法律体系”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当事企业应积极主动地了解、调查和澄清整个事件真相,负该负的责任,据理反驳任何不实之词,在国家领事协助和专业法律、技术人士的协助下正本清源,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依法理应享有的名誉、权利和尊严。

□陶短房(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