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韩国风口浪尖上的案子应该是“胜利案”,而在性侵害这个问题上,一件久远却影响重大的案子也重新被提及,那就是“素媛案”。
“素媛案”的受害者八岁的时候,在上学路上被一名男子带到废弃工厂进行侵害,受到了严重的内外伤。
凶手落网后,获刑十二年。而这个不幸的案子也被改成一部叫《素媛》的电影,于2013年上映,和同类题材的电影《熔炉》齐名,让不少人开始关注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
“素媛案”发生在2008年,于2009年审结,而最近“素媛案”被重新提起,是因为罪犯赵斗顺明年将刑满出狱。
原本罪犯出狱是正常的事情,可是报道称赵斗顺在狱中并未悔过,还曾写了三百多页的减刑请愿书,甚至心理测试表明赵斗顺出狱后再犯案可能性极高。
知悉这些消息后,韩国有60万民众请愿继续关押,中国网友也在网络上表示无力和愤怒。
官方回应,并没有办法继续关押,只能在赵斗顺出狱后为其增加100个小时的心理治疗课程。很多人对这个回应表示不满,可是在程序上官方的确束手无策。
在程序上,已经定罪量刑并执行后,罪犯无漏罪和犯新罪,无法对同一罪行再次审判处罚。
而尽管电影《素媛》上映后,促使韩国法律改革,让儿童性犯罪的刑罚上限调整至50年,并推出化学阉割法,但一般情况下“法不溯及既往”,上调的刑期无法适用于原型罪犯身上。
我国对性侵未成年的案件的判决较韩国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赵斗顺出狱可能无法改变,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越来越得到重视,愿这些悲剧能越来越少。
你怎么看待赵斗顺出狱?
□ 邓海滢(大学生)
编辑 王言虎 实习生 邓海滢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