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夏丹)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涉及铅和过氧化值超标。


通报显示,标称武汉中油康尼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赣劲青莲”低温压榨菜籽油(2018/7/2),铅超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解释,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国标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铅(以Pb计)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导致。


此外,标称福建省福州市顺添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食用调和油(2017/11/19),过氧化值超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解释,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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