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铮)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2月7日消息,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魅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代理(生产)的共5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涉及章华、光明、迪彩等多个消费者熟知的品牌。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语章华护染焗油(8号),章华护染焗油(14号),野果珍牌天峰染发焗油(自然黑),章华护染香波自然黑,章华牌杰彩焗油染发霜(30)自然黑色以及天峰染发焗油5.66等相关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记者发现,在此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中,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的问题多次被提及。委托单位为汉高股份有限公司、标称为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光明天然黑染发霜,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凯维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凯维斯染发膏(栗子色)(5.3板栗),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1批次景红达染发膏(褐色)等多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均被检出了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


公开资料显示,染发类化妆品的标签直接反映着产品的特性和功效,是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所以正确标识成分对使用安全至关重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致此类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修改或升级了配方,却未及时进行相关备案或申报,致使新版产品成分与旧版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不符。而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的规定,化妆品配方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均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新京报记者 李铮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