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原副州长、凯里市人民政府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4月16日一审开庭。  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从1997年到2013年,洪金洲从黔东南州镇远县建设局局长一路升迁至黔东南州副州长、凯里市市长,从“副科级”到“副厅级”16年时间里,他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了包括房地产商、餐饮商、销售商等88个请托方的380余次贿赂。  洪金洲单独或伙同其妻受贿多在节日间,春节前、中秋节前、五一节前最为频繁,收钱地点多是在家中和办公室。  洪金洲的妻子徐先玉收钱后也会“私自扣留”。 2011年春节,凯里金龙房地产公司张某将50万元送到洪金洲住处,洪金洲收下,让其妻徐先玉清点,徐将其中20万元私自拿出存放,后告知洪金洲张某送的是30万元。  家中被盗甚至也成为洪金洲受贿导火索。 2010年4月,洪金洲因其住处连续两次被盗,认为凯里市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工作不到位,在多个场合批评该所长。该所长担心被撤换,到洪金洲住处送了1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