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媒体报道,2018年11月27日,江苏张家港一对贫困夫妇,因20个月大的女儿哭着要喝奶粉,先后三次从超市偷了9罐奶粉,价值113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他们偷奶粉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危险性较小,且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及时赔偿超市损失,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