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杭州中院公开宣判陕西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对被告人冯新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00万元。冯新柱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7年,冯新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折合人民币70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