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浙江杭州打工的高某某带着儿子和姐姐符某某逛街,儿子很喜欢店门口的一只白色小狗,于是高某某、符某某便将小狗偷回了住处。为了儿子回老家后还能有小狗陪,案发第二天,嫌疑人就将小狗带回了河南老家。俩人直到被告知将面临刑事处罚才知道,自己盗走的是一只纯种的马尔济斯犬。经萧山区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被盗犬价值5000元左右。两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