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钟方辰)据韩联社消息,当地时间7月20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国情院)特殊活动经费和违反公职选举法两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在任期内非法从国情院获取资金和干预选举的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朴槿惠6年和2年有期徒刑,并判处其支付追缴款3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79万元)。朴槿惠没有出席当天的庭审。

  今年1月4日,韩国检方以朴槿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受贿、致国库损失、贪污公款等相关规定为由,对其提起诉讼。根据检方指控,朴槿惠在担任总统期间,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36.5亿韩元贿赂。此外,朴槿惠还被控干涉当时执政的新国家党2016年大选候选人提名。检方针对两案要求判处朴槿惠12年和3年有期徒刑。

  此外,当地时间7月20日上午,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二审也在首尔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提请法院判处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18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1154亿元)的罚金,二审宣判预定于8月24日举行。

  今年4月6日,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6亿元)。朴槿惠放弃上诉,但是韩国检方以“一审判决收受三星贿赂部分无罪属误判”为由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