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周强在报告中,提到了“小猪佩奇”。


“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周强在报告中说。

去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进行网上公开宣判。

近年“小猪佩奇”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走红的同时,网上出现了诸多侵权周边商品。2018年,拥有该形象版权的英国公司举起“反盗版大旗”,积极维权打击侵害著作权行为,起诉了两家公司侵害其所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去年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网上宣判形式,公开宣判了这起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判决被告两公司赔偿共计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