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维城)1月1日,TCL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大股东李东生等人提议,基于对公司长 期战略的认可和核心主业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为提高股东回报,建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55亿元。

2018年12月7日,TCL集团拟以47.6亿元重组消费电子、家电等智能终端业务以及相关配套业务,集中资源专注于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业务。随后深交所“31问”要求TCL集团回应问询函,TCL集团表示,终端业务营收多,但盈利弱,重组将增强盈利能力;产业金融和投资创业业务带来的稳定利润贡献有利于平滑半导体显示及材料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

此外,TCL 实业与格创东智由于负债金额大于资产公允价值,所以评估值为负值。 本次交易不涉及TCL集团商标的权属转移及变更 ,TCL集团商标仍然归TCL集团所有,TCL控股需要承担平均每年不低于4亿元的品牌维护费用。

1月1日,TCL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东兴华瑞、新疆九天联成以及公司 5%以上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 TCL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分红安排的提议函》。

提议函显示,基于对公司长期战略的认可和核心主业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建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3.55亿元,具体分红比率将由 TCL 集团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TCL集团重组相关议案将于1月7日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TCL集团也将于1月 3 日召开说明会,解读本次重组方案及要素,解答投资者及媒体关注的问题。

记者:陈维城 编辑:金彧 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