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ST安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三款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安通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郭东泽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罚款60万元; 三、对郭东圣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罚款60万元; 四、对李良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王经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 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 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一、对郭东泽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郭东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李良海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郭东泽与郭东圣是兄弟关系,为安通控股控股股东。据公告,郭东泽为时任董事长,郭东圣为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编辑 岳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