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黄颖)今日下午,国家文物局赴辽宁省调查“最美野长城被抹平”一事的报告出炉。据悉,调查组经过实地踏查并查阅相关文件,认为审批手续依法合规,相关单位资质符合要求,但存在设计把关不严,“抹平”措施未备案,施工粗糙和掺用水泥等问题。

  “抹平”措施未报备案

  调查组介绍,目前初步判定,该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手续依法合规,相关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工程管理履行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相关程序,招投标及委托程序未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而经过现场核实,该工程基本达到抢险加固的目标,解决了因自然人为因素影响、特别是长期水患引起的长城墙体以及敌台等单体建筑结构失稳、存在进一步坍塌、损毁隐患的问题。工程完工至今,该段长城尚未发现新的坍塌、损毁险情。

  不过,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该工程中使用的 “三合土铺平夯实”(即“抹平”)措施,存在洽商过程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且未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辽宁省文物局备案。此措施对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自然、古朴的历史面貌造成了严重影响。

  问题:辽宁工程初验时 竣工图与现场不符

  调查组认为,该工程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辽宁省文物局、绥中县文物局、绥中县长城文物管理处工程设计方案把关不严,未全部落实国家文物局批复文件的有关意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力;在工程初验中,未提出“抹平”做法欠妥、洽商程序不合规、竣工资料不完备、部分资料缺正式图章、竣工图与现场情况不符等问题。

  同时,设计单位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未按照国家文物局、辽宁省文物局文件要求,在补充设计中细化防渗排水专项设计,未明确防渗排水的具体做法并提供相应设计图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跟进指导不够,未能及时评估技术设计变更的实际效果并予以调整。

  另外,监理单位辽宁文博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未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细化的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未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留存洽商文件并履行报备程序,在监理评估报告中未如实记录洽商情况,未能把好工程技术关。

  而在施工环节,该负责人介绍,施工单位大连市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故宫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洽商文件并报备的情况下,实施了大范围“三合土铺平夯实”施工,并且存在施工粗糙等情况,在部分段落三合土中存在少量添加水泥的问题。

  处置建议:再行查找问题 初验合格后报国家局验收

  对于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调查组提出,要责成辽宁省文物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重新组织专家全面查找“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存在的问题,初验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进行竣工验收。

  同时,责成辽宁省文物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野长城被抹平”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而针对此次事件反映出来的部分长城保护维修工程中存在的方案设计深度不足、保护理念未落实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引起长城沿线各地的高度重视,引以为鉴,建议国家文物局将此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向全国通报。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会加强施工、监理队伍资质管理和检查监管,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相关资质单位人员素质,使得参与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遵守文物保护的纪律法规,熟知国际、国内文物保护准则和理念,不断探索符合中国或我们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的保护措施,提高文物保护的质量和水平。

  他介绍,近日国家文物局已将保护工程作为正在开展的长城专项督察重要内容。还会组织长城沿线15省(区、市)专业力量对于近年开展的长城保护重大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与此同时,加快长城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长城保护研究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