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影响亿万中国人的房地产税,有了最新进展。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报告谈到今后一年工作时提出,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这是本次两会开幕以来,官方关于房地产税的第四次表态。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3月4日、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分别在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设计、完善,并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以来,房地产税立法已筹备了5年时间。房地产税何时开征?税收范围以及税基、税率等该怎么确定?这些问题一直是各界讨论的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曾任财政部部长,在任期间曾力推房地产税立法,他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这么长时间未推出面临挺多技术性问题,单单征管一项要弄清就不容易,税收征管法需要做相应修改。”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比较谨慎,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在防范金融风险,避免房地产价格大起大落的情况下,在房地产税的出台时机上更需要拿捏好分寸。”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记者见面会上回应说,房地产税制度会结合中国国情,并整合其他相关税种,“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