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图。通讯员 秦文柏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去年初原星河创服COO李元戎在飞机上被指猥亵一事仍未结束。因李元戎事后公开回应猥亵一事称女方张女士系“炒作”,张女士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李元戎告上法庭。今日(6月7日)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张女士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被告方表示涉事博文只是为自己澄清、正名,并非诋毁原告。

  纠纷从网络延伸至法庭

  事件发生于2017年1月,张女士发微博称,2017年1月2日她在回北京的飞机上,遭到邻座的星河创服COO李元戎的猥亵。李元戎否认,并指对方是网红,借机炒作。1月8日警方证实,李元戎确实有性骚扰行为,并将他行政拘留5天。

  此次,张女士起诉称,被告在微博宣扬此事为“炒作”,并在2017年1月4日发表博文《我要配合一场无妄的炒作么?》意图颠倒事实真相。截至2017年1月4日21时11分,该博文阅读量已经超过233万。此后被告一直发微博意指此事为原告“虚构”“妄图炒作”。

  “我本应1月7日去留学,却因此耽搁,该事件更是造成我产生抑郁,创伤后应急障碍等心理疾病。”原告起诉书中要求李先生在主流媒体上向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被告称发表博文仅为澄清事实

  被告称其涉案微博仅为澄清事实,既为自己正名,也为原告免受负面影响。被告认为其博文没有对原告进行攻击,博文没有使用任何有损原告名誉的词汇,在发布博文时,被告不知道原告的真实身份。

  被告称事件中原告被不确定的多数公众奉为维权斗士,名誉没有受损,获得更多的正面评价,即使假定原告的所述是事实,原告主张10万元的精损害事实,没有法律事实和依据,也没有因为微博在精神上受到损失。“恳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双方在法庭辩论阶段均坚持自己的陈述,并同意调解。调解程序将庭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