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称供货来源正规;律师称认定京东对翻新手机是否知情是难点

  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 林其玲)昨天,央视报道有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买苹果手机,检测发现被“翻新”。京东对此回应表示,该产品的供应商是苹果授权国代经销商,供货来源正规可靠。

  京东称供货来源可靠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昨天报道,京东商城上出现翻新苹果手机销售。报道称,消费者吴女士在京东自营平台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苹果5C手机,用了一个多月后,手机频繁死机,直至后来完全不能开机。

  吴女士在苹果的一个维修中心检修发现,机内主机扫码序列号与机身外的序列号不符,并认为是翻新手机。

  对此,京东方面声明回应称,该产品的供应商是中国联通全资子公司联通华盛,是苹果授权国代经销商,供货来源正规可靠。“我们愿意与相关部门配合,彻底调查此事,找出真正的问题环节。”

  声明中称:“经调查,媒体报道中提及的iPhone5C(联通3G版32GB)产品,于2013年9月20日在中国上市,我司采购日期是2013年12月3日,销售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采购时间距离上市仅两个多月时间。”指出上市两月多时间,被翻新的可能性较小。

  苹果授权名录中未现京东

  对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中苹果客服人员关于“旗下手机产品未授权给京东销售”的说法,京东相关负责人给予了否认,“我们有苹果官方的授权,苹果客服的信息是滞后了。”

  记者昨日联系苹果方面,对方未对此事发表回应,记者在苹果官网的授权经销商名录里没有找到京东。

  此外,央视报道还显示,在吴女士最初希望在京东退货时,京东客服表示无法办理,只能提供换货手续。在工商部门介入协调后才同意退货。

  ■ 律师观点

  明知是翻新机仍销售属欺诈

  “按照三包法‘7天可退,15天可换’,吴女士购买的手机超出了有效时间。但前提是京东没有违约行为,即手机是全新机器。”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现在的问题是,京东本身违约,交给消费者的产品有问题。

  “出售翻新机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解除合同,就是退货;或者是履行合同,就是换新机。”赵占领表示。

  赵占领还表示,认定京东对于翻新手机是否知情是一大难点,目前无法判断。“若销售方知道是翻新机或假货,就属于欺诈,要按照制假售价‘假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