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曾金秋 刘洋)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以及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宣判。2月12日晚,马蓉发微博称不认同法院对她与王宝强离婚案及名誉权案的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根据一审判决,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马蓉于2月12日22时35分左右发布微博称,不认同法院对王宝强离婚案及名誉权案的当庭判决结果,在收到书面判决后将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