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是: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印花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