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11月14日,*ST皇台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ST皇台近日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因未履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 02 民终 1645 号”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且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之情形,被执行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ST皇台已向上海厚丰核实上述相关情况,但上海厚丰回复称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书、失信决定书以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相关执行裁定书。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