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回先生起诉三星案二审在广州开庭。回先生是“国行Note7第四炸”机主,坚持“死磕”三星。此前一审认定,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欺诈原告的主观故意,三星中国公司应在十日内赔偿回先生一台笔记本或折价赔偿 ,但不支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三倍购机款等诉讼请求。在二审时,上诉人回先生方提供媒体报道、三星各地区公告等证据,坚持认为三星涉嫌欺诈。三星方面则称,不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和欺诈行为。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