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正、副校长截留共建单位助学款分别获刑6年

 本报讯 (记者朱燕)西城区黄城根小学原校长胡建华、原副校长王志刚,因私自截留共建单位交纳的助学款140万元,分别被西城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日前记者获悉,两人并未提起上诉,已在服刑。

 检察院指控,胡建华、王志刚在担任西城区黄城根小学校长、副校长期间,于2004年至2006年,在招生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北大医院等多家共建单位交纳的捐资助学款中的部分现金私自截留。两人于2006年6月间,分别从该账户中提取7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经审理,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