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外资企业,拿地后闲置两年,没收保证金2.45亿港元

 据新华社电 (记者石永红)南京市国土局3日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取消N0.2007G82地块竞得资格的通知》,收回该地块,并没收保证金2.45亿港元。

 拿地时经过58轮激烈争夺

 该通知显示,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实创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6日竞得栖霞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B1、B2地块土地使用权(N0.2007G82)。因两公司未按照该地块挂牌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没有在2008年2月18日前缴纳首期成交价款,也没有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市政府批准,2009年12月15日取消两公司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2.45亿元(港币)。”有关文件显示。

 该地块于2007年12月6日进行拍卖,当天共推出4幅位于南京城东仙林地区的住宅用地,全部位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东侧,仙林新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的位置,编号依次是2007G81到2007G84,其中G82地块的实际出让面积为33万平方米,出让底价为15亿元人民币。

 南京栖霞建设、高科置业等开发商参与竞买这幅地块。经过58轮的激烈争夺,代表香港招商地产与九龙仓置业拿地的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实创投资有限公司以24.1亿元人民币的总价,拿下该地块。这一地价是当年南京市第二高价。作为外资企业的两公司交付保证金为2.45亿港元。

 开发商将该地块闲置两年

 从南京市国土局的公告可以看出,开发商在拿到这块地后,这一地块闲置了两年。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分析认为,这次发生的“收地事件”,对南京房地产市场来说影响“应该不会大”“只会对南京仙林地区周边的楼盘带来一定的涨价阻力,或许对仙林楼市是个转折点”。

 但也有南京房地产专家认为,此次“收地事件”对开发商的拿地“热情”会有所警示,也会对2010年的南京楼市产生较大的影响。

 据了解,被收回的这一地块可能将于今年再次挂牌上市。而去年11月,国土资源部已要求各地严格土地出让制度,并规定出让金首付比例要达到50%。南京市今年1月初也正式出台规定,重申这一规定,同时要求必须在土地出让后的一周内付清。之前,南京市出让土地的首付比例一般在30%左右,通常在6个月内交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