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朝九晚五”,午休缩减1小时;旨在缓解交通高峰压力

 据新华社电 为缓解早晚交通高峰压力,从春节长假后的首个上班日开始,成都中心城区施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在中心城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20日起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区域内的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施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根据新的作息时间安排,机关单位中午休息时间缩短了1个小时,即从原来的12:00至14:00缩减为12:00至13:00。此前,成都市内五城区市级机关执行8:30至18:00的作息制度,上下班汽车出行与早晚高峰高度重合。为此,成都市交委进行了可行性调研。研究结果表明,市、区两级机关车辆实行错时上下班后,错峰效果明显。

 成都市交委宣传处处长李义福表示,目前错时上下班制度刚刚开始实行,在一段时间之后,研究人员会对实际效果进行统计和反馈。

 ■ 错时安排

 

 ●市、区两级机关和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中小学校8:30上学,小学16:30、中学17:00放学

 ●医疗机构现行上下班时间不变;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大型商场上班指导时间为9:30,下班时间自行安排

 ●其他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