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36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吴鹏)去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促例行督察地区,应追缴土地出让金39.41亿元,目前已追缴到位25.98亿元。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对1323人提出了党政处分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65人。
  
  昨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通报2009年例行督察情况。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说,去年,国家督察机构在全国24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共150个县,开展了39项例行督察,向19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了23份例行督察意见书。
  
  截至今年1月18日,国家督察机构督促例行督察地区应追缴土地出让金39.41亿元,目前已追缴到位25.98亿元,收缴罚没款4.24亿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0.26亿元、耕地开垦费382万元,发放征地补偿费1.49亿元。
  
  甘藏春直言,一些地方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欠缴和违规减免出让价款比较突出。尽管土地出让金目前属于地方财政预算,但甘藏春说,随意减免出让金带来的最大后果是,冲击全国土地市场,造成了恶性竞争,“都竞相低价卖地招商引资,不利于发展方式转变,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更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所以说必须要坚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