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李辰)朱某及其15名江苏同乡,为出国打工,向中企国际公司的宋某汇款。一年后,出国无望的16人将宋某和中企国际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费用86.5万余元。丰台法院近日以调解方式解决了这一案件。

  朱某等16人诉称,2008年2月,他们与江苏一家劳务公司和中企国际公司达成劳务输出协议,约定由中企国际公司安排他们赴罗马尼亚从事建筑施工。他们16人将出国费用汇至中企国际公司工作人员宋某账户内。

  一年后,16人并未成行。去年3月,得知赴罗马尼亚务工无望,朱某等16人找到中企国际公司追索相关费用,得知宋某并未将款项交至公司后,他们又找到宋某。他承诺归还款项,但未兑现。朱某等16人起诉宋某和中企国际公司,要求偿还费用本息共计86.5万元。

  庭审中,宋某同意退还劳务费,但不同意支付利息。中企国际公司则称收款是宋某个人行为,不同意承担责任。

  在法院调解下,宋先生同意给付朱先生等16人本息共计86.5万元。同时,在中企国际公司表示督促宋某履行还款承诺的情况下,朱某等人撤回了对中企国际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