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观点

  人大法学院教授、人大法学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范愉认为,民事案件是平等主体的纠纷,更多的是协商性,需要情理法并重。

  范愉表示,以前要求法官和当事人保持距离并不是特别适合,有时会遇到当事人因为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请律师,但当事人自己的诉讼技巧、能力相对专业律师而言都比较弱,这时就需要法官的帮助。法官帮助当事人寻找证据,可能是超过了法官中立的地位要求,但是考虑到中国目前的背景下,仍然是需要的。

  范愉说,目前对于民事纠纷的解决要求“先行调解”,包括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而且人民调解法草案已经提请审议,在这种大的背景下,法庭对于民事纠纷的调解,也应该进一步加强,促使法官更主动、深入地进行调解。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殿学

  摄影/通讯员 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