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杨维汉、贾楠)翻阅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孙伟铭醉酒驾车案、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案等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也写入其中。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保障社会稳定,报告中体现法院妥善审理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也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司法公信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报告介绍,2009年,成都、南京、杭州等地连续发生醉酒驾车肇事重大案件,相关人民法院在坚持依法公正审判的同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认真对待舆论质疑,耐心做好释法答疑工作。

    报告介绍,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并公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的成都市孙伟铭和佛山市黎景全无期徒刑两起醉酒驾车犯罪典型案例,具体指导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遏制了酒后和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还监督指导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报告还介绍了法院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情况。比如,依法审判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有力打击分裂势力和暴力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坚持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严格依法办案,对少数首要分子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骨干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对情节较轻的参与人员,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境内外分裂分子,赢得了包括西藏和新疆各族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