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被告主体有问题;原告决定另行起诉

 ■ “推倒保护院落 居民合建楼房”追踪

  本报讯 (记者李超 卢漫)因邻居盖房“贴近”自家墙壁,影响采光与通风,东城区一居民将三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把新建房墙体“移回”原地基位置。

  昨日,东城区法院称,诉讼中的一被告不应在被诉之列。

  原告称撤诉后再行起诉。

  本报11月10日曾报道,东城区花梗胡同18号院多名居民,推倒自己的平房,联合建起一排楼房。东城区城管表示,该院落属保护院落,居民自行建楼属于违建,将启动强拆程序。

  该案中的原告、18号院居民王大同称,今年7月开始,院内邻居推倒原来的房子建楼,三家邻居所建楼地基线与自家地基线只差91厘米,影响了通风和采光。王大同起诉3邻居,要求他们把新建楼房墙体移到原地基位置。

  昨日庭审中,法院认为,根据房产证明,该案中的一名被告房产发生变更,其房屋也不与原告房屋发生影响,因此不在起诉内容之列。法院希望原告撤诉。

  原告表示,将准备重新起诉。

  ■ 回访

  城管公告管不住违建

  前日,东城区城管大队在花梗胡同18号院门口再次张贴公告称,要求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在7日内将搭建的违法建设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他们将报请当地政府对该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据附近居民称,城管大队曾在11月3日贴出公告,要求违建的所有权人15天内,到城管大队接受调查,否则将报请强拆。15天的期限到了,城管、当地派出所组成综合执法组,在现场暂扣了建筑所用的原料等。但随后,施工人员很快又重新开始施工。

  东城区城管大队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他们一直要求当事人来接受调查,但始终没有人来。因为没有做相关笔录,案件手续不全,他们向上级部门申请强拆的手续不全,“暂时无法申请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