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转让要遵从市场规律,否则容易演变成政府部门“拉郎配”

 针对近日“78家央企迟迟不退出房地产业”的说法,国资委有关负责人8日表示,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的方案上半年就已交出,目前正在稳步有序退出。这78家企业的房地产业务占整个房地产市场份额不到1.5%,对房地产行业及房价影响甚微。

  今年3月18日,国资委发出房地产业“清退令”,要求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业务。

  近日有人指出,时至年终,78家央企中实施股权转让的屈指可数,并且转让股权的多是亏损企业,真正赚钱的公司未见转让。对这一说法,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形式不止一种,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有序退出。

  一些企业采取了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股权的方式。但是,公开转让不是说转就能转的,要遵从市场规律,一方面价格要合适,否则可能带来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得有企业愿意接手,否则容易演变成政府部门“拉郎配”。

  还有一些企业退出的方式是在完成在建项目后不再参与新项目建设。由于一些在建项目的完成需要一定时间,还要解决员工的安置问题,因此退出可能会更晚一些。

  国资委的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这78家央企退出的进度对房地产市场及房价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据《人民日报》

  ■ 专家观点

  “退房令”或不了了之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认为,“退房令”本身就是权宜之计,当时多家央企参与地块拍卖并以高价夺得“地王”。“退房令对亏损的央企来说正好是甩掉包袱的好时机,而那些赚钱的企业则很难退出,最后可能就不了了之了。”刘澄表示。

  刘澄认为,即使国资委本意是要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并对控制房价作出贡献,也可以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例如,国资委可以规定央企将建好的房地产项目一半以低价出售,一半以商品房出售。

  本报记者 钟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