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防队员患喉癌索赔8万医疗费,法院调解村委会补偿5万元

   本报讯 (记者陈博)四川人曹双林(化名)在丰台区某村联防队工作13年,去年身患喉癌的他,就医发现未缴社保,不得不自付医疗费8万余元。曹双林起诉村委会索赔。

  近日,经丰台法院调解,村委会支付补偿金5万余元。

  曹双林今年36岁,他诉称从1997年3月开始在丰台区某村联防队工作,月工资最高时1200元。

  去年9月,鼻部不适到医院就诊,他被诊断为未分化型鼻咽癌。由于聘用他的村委会从未给他缴纳过社会保险,医疗费无法报销。曹双林只得四处借钱治病,前后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他起诉村委会索赔。

  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村委会负责人称,联防队员和村委会确是聘用关系,但村委会不是企业法人,不是劳动法上的用工单位,无法在社保部门开户,自然无法办理社会保险,平时工资均已结清,不同意曹双林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得知曹双林患病后,村委会组织下属单位已捐款2.8万余元。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村委会和曹双林达成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村委会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未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5万余元。

  昨日,北京多个村委会人员表示,目前联防队员一般是保安公司招聘后派到镇政府或者村里执勤,且均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