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洪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学前教育议案办理情况,称公办园收费偏低;未来三年投入38亿
  
  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昨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发展学前教育”议案办理暨本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此次常委会还将审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表决关于修改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今日,两部地方性法规有望获得通过,分别是《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消防条例》。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针对“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北京为解决上述问题列出三年的时间表,并有路线图。副市长洪峰昨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发展学前教育议案办理暨本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本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通过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入园难源于投入不足
  
  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学前教育问题引发人大代表的集中关注,有怀柔代表团和235名人大代表就学前教育问题提出了13件议案。
  
  问题源于以前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不足,报告显示,“十五”期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累计仅为2000万左右,“十一五”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五年累计增加至5个亿。
  
  洪峰表示,未来三年,市区两级政府将安排20亿基本建设资金和18亿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等项目。
  
  公办园收费10多年未调整
  
  洪峰直言,随着幼儿园运行成本日益增加,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
  
  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1997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公办园收费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230元,此后一直未调整。
  
  对于收费问题,洪峰表示,将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对于民办幼儿园,将完善收费价格备案程序。
  
  生均经费拨款尚未到位
  
  洪峰表示,将提高生均经费标准,由目前每生每年20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1200元。对于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及乡镇集体办园,亦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定额补贴。
  
  民办园若享受财政支持政策则有较高的门槛,洪峰表示,对接受政府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采取减免租金等补贴政策,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优秀的民办幼儿园参照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给予奖励。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则通过见面保育费等方式予以资助。
  
  上述政策实现,市、区两级政府需安排3.6亿给予支持。
  
  不过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每生每年12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尚未到位,建议尽快将此项经费拨付落实到幼儿园。
  
  ■建议
  
  政府不加大投入难解乱收费
  
  提出学前教育议案的领衔代表、多次参加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安丽娟则认为,目前1200元的财政补贴经费标准仍然太低。
  
  根据她对幼儿园成本的调研测算,若要实现幼儿园的最基本的正常运行,其成本若以每生每月计算在800-1200元,而目前提高后的标准平均到每人每月仅为100元,与上述成本相去甚远。
  
  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安丽娟认为政府和家庭应当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根据她的调研,幼儿园人员经费和设施运行成本占到了幼儿园成本的七成左右,这部分成本应由财政负担以体现学前教育的政府主导和公益性,剩下的成本可由家庭负担。
  
  安丽娟建议政府应当根据幼儿园成本继续加大投入,否则仍难解决乱收费、赞助费问题。
  
  市人大建议,应尽快测算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修订收费标准。在办园成本中,政府应当承担教职工工资费用及必要的公用经费,由家庭负担其余的合理费用。
  
  民办园则由政府核定其办园成本,并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的成本测算予以削减,调节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水平。
  
  ■声音
  
  北京应尽快出台调整幼儿园收费的政策,现在公办园一边承受成本压力,一边不让提高收费,迫使幼儿园去收取高额赞助费。
  
  ——学前教育议案的领衔代表之一市人大代表安丽娟
  
  在办园成本中,政府应当承担教职工工资费用及必要的公用经费,由家庭负担其余的合理费用。
  
  ——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的建议
  
  ■综述
  
  捐资助学变相补贴幼儿园
  
  现行收费无法维持幼儿园运转
  
  本报讯从1997年到现在,物价早已今非昔比,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直没有变化。变化的是捐资助学款,从无到有,从几千到上万,从上万到几万。“择园费的收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现行的收费标准无法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一位公办一级一类幼儿园园长说。幼儿园收费陷入了怪圈当中。
  
  讨论了10年依然不变
  
  早在2001年,《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即将实施之际,一场关于幼儿园收费的讨论就已开始。
  
  当年,北京市教委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就表示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显然低于教育成本”,按照2001年的标准测算,一般中等规模的幼儿园每月生均成本在600元至800元左右。”
  
  不过直到今天,当初这个已经明确被认为不可行的收费标准,仍然在坚持使用。唯一不同的是,赞助费消失了,捐资助学出来了,育儿的成本最终是家长承担。
  
  带给温总理的问题
  
  北京一幼园长冯惠燕曾在多个场合不止一次地提出过幼儿园收费存在的问题。2010年11月,温家宝总理来到北京两所幼儿园调研学前教育。
  
  冯惠燕给温总理算了一笔账:现在公办园的收费标准还是1997年制定的,最高级的一级一类园所,每月收取保育费150元,托补费80元,如果是寄宿幼儿园,可以收100元的寄宿费,另外收300元的餐费,其中包括一日三餐和两次点心。这是公办园能收的所有费用。
  
  当总理问现在幼儿园如何维持运转时,冯惠燕回答,因为这样的收费标准很难让幼儿园维持下去,所以不得不收取“择园费”。

    本报记者 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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