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到“查封房”,申请信息公开遭拒

  本报讯 (记者陈博)王女士购买昌平区一套房屋,后被告知此房屋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她起诉昌平住建委拒绝公开房屋信息。

   昨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时,昌平住建委称,因卖主没有回复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征求意见书,住建委才不同意公开。此案未当庭宣判。

   家住海淀的王女士去年购买了昌平区北七家镇的一套房屋。去年2月份,双方办理网签。即将过户时,卖主却称房屋已被司法机关扣押不能过户。

   今年5月底,王女士到昌平区住建委请求公开该房屋的查封情况,住建委以该信息涉及第三人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向原告公开。

   “王女士已购买这套房,有权知道房屋的查封状况,请法院撤销区住建委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告知书》,并判其公开涉案房屋的查封状态。”王女士的律师李维说。

   昨日,昌平区住建委的代理人称,收到王女士的公开申请后,住建委6月8日向卖主马某(即第三方)发出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但第三方未在期限内答复被告,应视为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信息。

   7月4日住建委作出不予信息公开告知书,并不违法。

   对此,李维觉得说不通:“马某是卖房人,怎么能是第三人呢?她没有回复住建委的意见书,不应该以涉及她的隐私拒绝公开。”

   目前,王女士已向法院起诉马某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