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对于民营企业家在公司资金链断裂后,不选择《破产法》寻求保护却选择逃跑跳楼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前任主席刘明康解析了具体成因:民间借贷背后有复杂的官商勾结原因,也有金融政策与机制安排方面的问题。对此,刘明康委员提出了问题解决的三个要点:一是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培训中小企业维护自己的道德、信用;二是提高执法透明度;三是对借贷行为进行立法监督。

  确实,民间借贷市场发育与规范问题也是与制度、机制和政府权力规范问题搅在一块的。从制度层面来看,根本性的一点是,行政准入方面的隔离使得国有金融企业把持借贷市场主渠道,压制了民企金融主体发育与成长的空间,使得民间借贷一直处在“地下”状态;而政府权力失范又使得民间借贷市场出现扭曲。

  而刘明康委员对于民间借贷存在问题解决的三个举措之外,笔者认为还需要补充一条,即政府必须进行自身权力的规范建设——政府需要明晰自身的权力边界,优化不合理的制度机制,收缩对破坏市场竞争性均衡的过度干预行为,在权力边界之内制定正确的政策,同时设立健全的约束机制,对政府行政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让权力的行使阳光化。

  由此,希望民间借贷市场问题的解决,能够成为推动金融机制政府权力运行优化、以及民企素质提升的一个契机。

  □傅子恒(上海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