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涪陵11月20日电 (记者 刘贤)20日14时许,“大学生村官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的原告任建宇,在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被媒体记者围住。此时他仍认为这件即将宣判的案件自己胜诉机会颇大。半个小时后,他失望了,法院认为起诉时效已过,裁定驳回起诉。

  2009年,从重庆文理学院毕业的任建宇获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那时他计划着通过村官遴选考到永川,与女友代进在一起生活。不料,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二年的决定。任建宇的人生计划在这里被打乱了。

  任建宇不认为自己在QQ空间和微博上的言论应该被劳动教养。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以任建宇的名义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重庆市劳教委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或确认该决定无效。10月10日,该案公开审理,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任建宇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开庭审理后,自己与重庆市劳教委曾经协商:重庆市劳教委撤销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宇则撤销起诉。

  11月19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宇已解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过,任建宇认为,重庆市劳教委撤销劳动教养决定的理由“处理不当”太过宽泛,应该以“确认没有违法事实”为撤销理由。因此,任建宇没有撤诉。

  11月20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下午2时许,穿着黑色夹克衫,一头短发的任建宇一出现在法院门前就被媒体围住采访。

  相较于蹲守在法院门口的记者,任建宇对这一天的等待期盼中更多了几分紧张。“昨天被放出来到现在都没怎么睡”,任建宇说,离开重庆市涪陵劳动教养戒毒所后,他在网上搜索自己的信息直到20日凌晨1点多,“非常有压力”。

  下午3时许,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从本案查明的法律事实看,任建宇在劳动教养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其会见、通信、通电话的权利得到保障,任建宇在此期间亦曾委托其父及其女友代为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认定任建宇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能够提起诉讼,其主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时间均不应计入起诉期间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任建宇2011年9月24日签收重庆市劳教委作出的渝劳教审(2011)字第395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后,于2012年8月15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据此,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

  拿着法院裁定书的任建宇走出法院大门。当记者问及对审判结果的感受时,任建宇抿唇,重复四个字:“难以平复。”

  一年多的劳教生活让任建宇有了些变化,不仅反映在体重从130多斤下降至110斤以下。“我现在与人说话不敢看人眼睛,因为不自信,恐慌”,任建宇说,这是劳教对自己伤害比较大的一点,还有就是现在说话声音小、语速快,因为就想赶紧结束。

  采访中,唯有谈及女友代进让任建宇流露出一丝别样情绪。“劳教期间,她写了四五十封信给我”,任建宇说,其中最让他感动的是女友在信中对他说“不管什么时候提出结婚,答案都是‘yes,Ido’”。

  尽管已经重获自由,任建宇对于未来并未思考太多。他目前只希望案件得到满意的结果,给“关心自己的人有一个交待”。

  任建宇的委托代理人浦志强律师称,不能接受一审判决结果,10日内将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任建宇劳教案宣判侧记:释放后的第一夜没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