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国家公务员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规定》明确,严格考试报名管理,不准组织或参与组织考前培训,严禁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随着人事考试事业的发展和考试环境的日趋复杂,人事考试工作的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加,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这些人员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行为,人社部制定了《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纪律规定》适用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从事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

  《规定》要求,严格考试报名管理:不准违规设定报考资格(资质)条件,严禁因人设岗和因人设置条件;不准拒绝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考申请或违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考申请予以认可,严禁对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报考材料(信息)予以认可;不准擅自更改报考人员信息,严禁泄露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不准组织或参与组织考前培训,严禁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规定》还要求严格试题命制管理:不准探听、偷看、擅自复制或留存试题及与命题相关的保密资料,严禁泄露考试试题等保密材料和信息;不准使用非涉密电脑或电子介质命制、存储试题和保密资料,严禁将涉密电脑或电子介质接入互联网;

  不准泄露考试命题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有无关人员在场时谈论涉密事宜;不准违规进行试卷印制、押运、交接、保管、启用、回收、销毁等工作,严禁缓报、瞒报试卷管理的重大异常情况。

  严格考试组织实施:不准违规分派主考、监考、巡考人员和面试考官,严禁纵容、协助或者参与考试作弊;不准瞒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擅自撤销或更改违纪记录;不准编造、仿造和捏造违纪违规的处理依据,严禁擅自更改违纪处理决定;不准擅自更改评分标准,严禁在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准擅自拆开密封答卷册或违规涂改报考人员答题信息,严禁参与更改、伪造考试成绩等信息。

  《规定》还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政策,不准接受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请托,严禁收受相关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严禁做出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不准违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严禁干预体检医疗机构做出体检结论;不准审批录用(聘用)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拟录用(聘用)人员,严禁公务员招考不考而录的行为。

  《规定》最后明确,严格资格证书管理,不准擅自扣发他人合法取得的资格(合格)证书,严禁利用发放、补办证书非法收取费用;不准虚报、瞒报资格(合格)证书遗失信息,严禁擅自留存空白证书;不准为考试不合格或未参考人员颁发资格(合格)证书,严禁伪造、变造资格(合格)证书。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人社部:人事考试严禁组织考前培训及指定教材